一、概要 1、印度第43号《与贸易及商品有关的商标法》制订于1958年。该法于1959年11月25日正式生效。1985年进行了修改。此外,与商标有关的法律还包括: 1)1965年4月28日制订的商品原产地指令。 2)中央政府颁布的有关不可注册商标的指令。 3)1950年制订的徽记与名称法案。 4)1952年制订的有关证明商标法案。
专利的保护意味着在未经专利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不能以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已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专利权人有权决定谁可以或不可以实施其发明创造,专利权人亦可以通过订立协议的办法将他的专利技术许可给别人实施,专利权人也可以将其专利权卖给别人,买下该专利权的人就成了新的专利权人。
如果专利权人的权利被别人侵犯了,他有两种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1)向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部门(如侵权人或侵权行为在天津的,可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提请调处;(2)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新近对法国拉科斯特公司的鳄鱼(LACOSTE)商标维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鳄鱼恤集团有限公司、叶幼康停止侵犯法国鳄鱼(LACOSTE)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拉科斯特公司经济损失8万元。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30日发布的关于商标工作达到国际水平的规划,到2012年我国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应控制在10个月以内,商标异议裁定和评审审理周期应控制在20个月以内。这意味着,我国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将进一步缩短,从而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大便利。
“群狼”来袭,本土品牌能否hold得住?联想收购了IBM的PC,吉利并购了VOLVO……一些中国品牌跨国并购让中国消费者士气高涨。但同时,有人怀疑这只是“蛇吞象”的现象,甚至有些说本土品牌糟蹋了被购品牌。痛定思痛,当下我们必须承认一个事实:中国本土品牌还不够强大。
近年来,外国企业并购本土品牌事件逐渐增多,有人认为这是本土品牌的发展机会,但也有人看成是“群狼”来袭。究竟是福还是祸?一幕幕并购事件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可乐侠田新利希望:大家能够冷静的看待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以便为本土品牌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根据最新统计,福建省厦门市目前共有注册商标3.2万多件,这些商标中超过九成是由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成功的。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的厦门商标代理机构共有39家,但笔者近日走访发现,作为厦门市实施商标战略的“隐形推手”,该行业竟陷入裹足不前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