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要
1、法律构成:
(1)1981年12月21日实施的第1981-56号商标法;之后该法又根据1984年6月22日颁布,1985年1月1日生效的知识产权法进行了修改;
(2)1984年制定,1985年1月1日生效的商标条例。
过渡性规定:
1985年1月日以前获得注册的商标必须根据新商标法办理续展,该日期之后的商标注册不再依据旧商标法授权。新商标法适用于根据旧商标法注册的商标,同时不减少根据旧商标法获得的商标权利。
2、根据巴巴多斯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基于申请在先原则,商标权的获得基于商标注册;
3、巴巴多斯商标法保护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彩色商标;
4、1985年3月12日起,巴巴多斯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作为商标注册分类;
5、巴巴多斯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BB。
二、商标单一费用及详细资料
申请费:12800元
查询:3500元
申请人主体资格:任何人均可申请商标注册,商标的在先申请人或享有最早优先权的人将获得商标注册。
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图样。
2、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3、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商标名称,指定商品服务类别及具体名称。
审查流程:商标注册申请提交后,由巴巴多斯工业产权局进行商标的形式审查,并且审查商标申请的优先权文件,包括阿扁找巴黎公约的规定提出的优先权文件和在巴巴多斯官方认可的展览会上首次使用商标而提出的6个月的优先权文件。然后,进行商标的实质审查。如果官方认为商标申请不能给予注册,商标申请人将接到官方的商标审查报告,同时申请人有60天的时间对审查报告给予回复。
官方回执时间:1-3个月
注册需时:12-18个月
注册有效期:10年,自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在商标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可以申请续展。也可在期满后6个月内申请,但需缴纳额外的费用。
商标单一费用及详细资料
项目 | 费用(人民币) | 办理须知 |
申请及注册 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 巴巴多斯商标法保护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彩色商标。 巴巴多斯采用尼斯注册分类。 | 一个商标一个分类:12800元 增加一个分类:950美元 | 所需资料:
官方回执时间:1-3个月 注册时间:12-18个月 注册有效期: 10年 |
查询 | 2500元 | 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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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标异议期限:90天 *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5年 *官方语言:英语 |
注:1、如涉及其他业务类型如续展、转让、变更及案件类业务,请另行咨询我们。
2、费用会因汇率或者其他事由做相应调整,以上费用均为参考价,具体费用请来电咨询。
办理途径分析:巴巴多斯非马德里成员国,因此,只能通过单一方式予以办理。
其他:*商标异议期限:90天 *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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