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战失利 苹果或被罚300亿RMB

分类:印度商标新闻 | 发布:admin | 查看: | 发表时间:2012-2-12

   苹果(Apple)与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权争夺战29日将进入终审,如果苹果败诉,不但要向唯冠支付300亿元(人民币,下同)的罚款,且或在3月初发表的新一代iPad 3想进入大陆市场时,若不愿另付「过路费」就得要改名。去年底开始,山东、江苏等地工商局已开始介入调查iPad直营店和经销商,还传出部分店家曾遭查封的消息。

经济观察网报导,目前大陆最引人关注的知识产权案「iPad商标权纠纷案」,终审将于本月29日上午8时50分在广东高院第一法庭开庭。

专家:翻案可能性低

这宗官司起于2010年4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苹果和英国IP公司,起诉唯冠的iPad商标纠纷案,原告方主张2个iPad商标专用权归其所有,该案在去年经3次开庭审理后,于同年12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苹果1月5日又向深圳中院提交上诉状,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表示,从大陆司法惯例看,二审苹果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小;他表示,一些知识产权案件铁定败诉的一方往往还是上诉,主要是为了争取与对方和解的机会,或在和解成本方面进行谈判。

如果终审维持原判,苹果除了要对唯冠进行巨额商标侵权赔偿外,可能还会面临巨额罚款。

据易观国际估计,苹果iPad平板计算机2010年第4季到2011年第3季在大陆销售362万台。按均价每部3000元计算,苹果在大陆iPad系列产品销售,至2011年第3季已达到108亿元,因此若二审败诉后,工商局对iPad最高罚款可超过300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2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

山东等地调查经销商

2011年底苹果一审败诉后,大陆多地工商部门开始与唯冠方面联系,希望唯冠提供iPad商标被侵权的证明,以对苹果侵权行为进行工商查处。

公开信息显示,山东和江苏等地的工商局开始对销售iPad的直营店和经销商介入调查。唯冠代理律师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肖才元透露,更多地区工商局正密切关注此事,并向其了解相关侵权细节。

公开信息还显示,近日唯冠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声请禁制令,要求在上海地区禁止销售有苹果iPad商标的产品。

唯冠集团曾是全球3大显示器制造商之一,2003年与当时早已负债累累的摩托罗拉合作进军家电领域,结果坐失包括平板电视在内的市场先机,业绩也一路下滑,现在唯冠正处债务重组期,iPad商标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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