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研讨会在京举行

分类:印度专利申请 | 发布:admin | 查看: | 发表时间:2012-6-11

2012年中美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研讨会28日在中国人民大学开幕。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在致辞中表示,尽管中美在知识产权领域某些具体问题上有分歧,但我们有最重要的共同点,都希望看到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实施体系,对公正的体系所能发挥的作用有共同理解,都致力于通过法律来促进创新。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商务部副部长、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美国驻中国大使骆家辉,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首席法官兰德尔•雷德,美国商务部副部长兼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大卫•卡波斯,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律师协会会长史蒂文•兰伯特,美国商务部副部长兼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高级顾问马克•柯恒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田力普说,美国是全球最大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来源国,中国是世界上发展最快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产出的国家,去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美国专利商标局所受理的来自全球的发明专利申请以及所承担的审查任务分别占全球所有数量的一半,这体现出中美合作的必要性。

沈德咏表示,中国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30年前,中国颁布了改革开放以来第一部知识产权法——商标法,此后,中国通过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立法,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目前已经形成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主干,以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为支撑的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执法方面,中国在对知识产权提供司法保护的同时,还根据国情建立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形成了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双轨运行、优势互补、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沈德咏介绍,2000年以来,中国最高法制定了近20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解释,出台了近20件重要的司法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起到重要作用。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说,知识产权问题一直是中美经贸关系中的重要议题。作为世界上最大发达国家的美国与最大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在鼓励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拥有广泛而深远的共同利益。加强中美知识产权法律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中美双方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认识与理解,共同探索解决知识产权分歧的途径,对于推动中美两国经济技术合作健康顺利发展,对于促进中美两国建设相互尊重、和谐相处、合作共赢的新型大国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记者 张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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