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不满一审判决提上诉

分类:印度商标新闻 | 发布:admin | 查看: | 发表时间:2012-2-1

中广网北京1月31日消息(记者费磊)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最近有一个关于苹果的话题,就是天冷的时候有的iPad充不进去电,有的人就给苹果客服打电话问该怎么办,苹果客服表示你可以在靠近暖气或者空调的地方充电,如果你实在没有取暖器材,你可以用被子或者什么其他东西。

 

有关苹果公司的一举一动似乎都会成为果粉追逐的焦点,2011年12月5日深圳市中院有关iPad商标作出了不利于苹果的判决,迅速成为热点话题。如今这一轰动中国知识产权界的事件又有了新进展。日前,台湾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苹果公司因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已于近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根据一审判决,苹果要么花费重金从唯冠深圳手中购得IPAD商标;要么放弃在中国内地以iPad标识销售平板电脑。对此苹果公司当然不肯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深圳唯冠代理律师国浩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湘辉:它无非是想尽量把深圳唯冠和台湾唯冠扯到一块去,把它两个公司混为一个公司,把两个公司的财产混为一个公司的财产,那意思说台湾唯冠能够把大陆iPad商标卖给他们,是这个意思。

 

苹果公司对二审重新提出了多条诉讼请求,包括对在内地注册的商标和iPad注册商标专用权归其所有,及赔偿商标权属调查费及律师费等共计400万元人民币;还包括认为该案应该适用香港法律判定;要求判定深圳唯冠所有的iPad商标已经转让给苹果公司等。对于苹果给出的上诉意见,深圳唯冠代理律师国浩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湘辉指出,该案应该适用香港法律判定的理由站不住脚。

 

谢湘辉:苹果公司它提出来需要用香港法律来审理相关的合同纠纷,但是因为在一审的时候,双方其实都同意用中国大陆的法律用商标法来审理,因此我们认为,他在二审的时候起诉用香港法律存在使用法律错误,其实它在一审以及上诉的二审多次引用了中国大陆的合同法,表明事实上他是同意用大陆的法律来审理这个案件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它在上诉中要用香港法律来审理,它这些提法是自相矛盾,应该很难得到法律法院的支持吧。

 

谢湘辉强调,一审判决已经明确,深圳唯冠和台湾唯冠各自属于独立法人公司这一点毋庸置疑。

 

谢湘辉:他们之间没有共同的母公司,他们的法律地位是独立的,根据中国法律,法人独立公司的财产权,还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和决策权,因此台湾唯冠的决定不能影响深圳唯冠,深圳唯冠的决定也不能影响台湾唯冠,在整个商标转让过程中深圳唯冠就是没有做出出让大陆iPad商标这个决定,也没有授权任何人去签署转让大陆iPad商标这个行为。

 

苹果的这一些列动作到底能为自己争取到ipad的专利权吗?台湾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应诉情况又如何?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授费安玲指出,从苹果上诉二审的理由来看,苹果胜算并不会高。

 

费安玲:直接告深圳唯冠也还有难度,因为它的法律关系是什么呢?跟台湾唯冠的这方面关系,如果台湾唯冠那边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就是说我告诉你我在全球范围内注册这个都有了,而且深圳唯冠它是不是与我这个公司有关系,这些可能都需要去考虑,关键是苹果公司你要举证,就是说你要说你有权利,你拿出依据来,你的权利说明不充分,那你就是没有权利。我觉得更重要的是出让人的告知义务,就是说台湾的唯冠是有权利把它自己注册的和不是它自己注册,但是跟唯冠有关系的公司注册的这些商标专用权,台湾唯冠都有权转让,唯冠国际在出让的时候应当负有更多的告知义务。

 

与此同时,作为被告的深圳唯冠也开始了反击。在去年底深圳唯冠将iPad平板电脑的分销商深圳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后,今年还计划将维权范围扩大到全国。

 

谢湘辉:大陆的iPad商标是深圳唯冠依法登记的,任何人生产、销售iPad商标的产品实际上都是一种侵权行为,根据中国的法律我们可以向工商投诉,包括向法院起诉要求它停止侵权行为的,因此我们已经在准备在各地向工商投诉,以及向法院起诉,要求经销商停止销售带有侵权商标的平板电脑产品,因为只有叫它停止了,这世界上也就没有人销售侵权产品了。

标签:商标新闻
原创文章如转载,请注明:转载自印度商标注册&印度商标查询 http://www.inshangbiao.com/
本文链接:http://www.inshangbiao.com/news/n096.html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