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标权质押贷款工作的思考

分类:印度商标新闻 | 发布:admin | 查看: | 发表时间:2012-2-1

  近年来,商标权质押贷款成为商标管理和银行放贷、企业融资的热点话题之一。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深入实施,商标权质押贷款被认为是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发挥商标品牌价值,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重要举措。但商标权质押贷款的热点总体上是停留在协商探讨阶段,主要是作为工商部门、其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热点工作主题进行协商探讨,而作为商标所有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方面则更多的是对相关政策及要求的咨询,成功办理商标质押贷款的事例少之又少,大多是银行与企业之间签订了商标权质押贷款的意向性协议后便没有了下文。有的企业虽然商标权质押贷款需求极为迫切,为了获得商标权质押贷款解决融资难问题,在各大商业银行之间反复咨询,但多数银行往往以商标权质押贷款没有明确的操作规程、没有做过为由拒绝,有的银行因为没有权威机构对商标价值进行评估而拒绝。企业的商标权要想通过商标质押贷款的方式获得贷款,把商标权换成真金白银,在现实操作上存在很大难度。极少数商标权质押贷款成功的事例,往往获得的贷款额度不足商标评估价值的20%,而且多采取的是间接方式获得贷款,即借款企业以商标作为质押的同时,由担保公司为借款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再担保,纯粹意义上的商标权质押贷款少之又少。多数商标权质押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获得的贷款只能作为流动资金使用,企业认为这是对商标知识产权的不信任。

截至2010年底,我国有效注册商标达到460.4万件,居世界第一。就本市的情况来看,全市现有注册商标 6265件,其中驰名商标 17件、著名商标 54件、知名商标 156 件。虽然与银行方面进行了多次沟通座谈,也向相关企业做了一些动员工作,但目前尚无一件成功办理商标质押贷款的案例。商标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为商标权利人取得贷款的作用还远没有发挥出来。

商标权质押贷款存在的困难和原因

商标权质押在国外出现较早,可口可乐等全球知名商标都曾用商标权质押获得过贷款。1995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明确建立包含商标质押在内的知识产权质押制度,但就目前的情况看,不管是银行、企业、工商等政府部门,都认为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工作难度大,特别是银行部门认为商标权质押贷款存在很大风险。企业方面则认为,商标质押贷款要求太高,手续太麻烦,想从银行拿到贷款的愿望难以实现。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商标权质押贷款在法律上存在风险。以有形资产做担保进行贷款,只要资产没有灭失,对商业银行来说,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安全性较高。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按照现行《商标法》规定,即使已经注册受到法律保护的商标,在有些情况下也会直接被商标局宣布撤销或注销,也可能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这就会使商标失去法律效力而变得一文不值。《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有效期限是十年。该法规定,商标权利人未按法律规定时间申请续展的,商标即被注销而不受法律保护。《商标法》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商标禁用规定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属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的;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出现这四种情况,经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法》规定,在商标使用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注册商标,在商标权利人未按商标局要求进行改正的情况下,商标局可以撤销注册商标。这些情形,会造成商标权利人的权利丧失,使商标失去担保价值作用,导致商业银行收回贷款的风险大幅度提高。

其二,商标权质押贷款的有关政策缺乏可操作性,缺乏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的规范化操作流程及商标权资产评估的统一技术规范标准。2009年1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原《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废止。《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负责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对手续齐全、符合要求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商标局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应该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有较强的操作性。

目前,商标权质押贷款涉及商业银行方面的政策多是原则性和方向性的。2010年8月,财政部、银监会、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今年1月,省财政厅、省银监局、省工商局等六部门对此文件进行了转发,诸如此类的政府部门文件重点强调要加强指导、加强支持、加强帮扶,强调鼓励银行开展商标质押贷款业务,强调提高对商标权质押不良贷款的风险容忍度等等,但很少有操作性强的政策内容。同时,由于商标权质押贷款不同于有形资产担保贷款,这就要求制定符合商标权质押贷款特点的规范化操作流程。而目前全国商业银行尚没有统一规范的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的规范流程,只是极少数银行作为内部管理零星制定有一些操作规程。另外,不管是商业银行自身,还是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商标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缺乏统一的准则和技术规范标准,这易导致同一件商标评估出的市场价值却差别很大,从而影响商标权质押价值的准确性。

其三,地方政府对商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的推动力度不足,企业融资缺乏政策环境保障。商标质押贷款工作系统性、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离开政府的推动和统筹协调,商标质押贷款工作难以开展。从全国的情况来看,政府支持力度较大的,商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开展范围就广,受益企业就多,如北京、上海、广东等。而政府支持力度弱的,企业很难获得商标质押贷款,企业的融资渠道狭窄,不利于企业解决融资难的现实问题。

其四,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的手续不够简便。目前,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主要是需要与商业银行、资产评估机构、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打交道,提交相关手续,确认相关事项。仅以开展商标权价值评估时需要提交的手续而言,企业一般都需提交涉及企业基础资料、产权资料、财务资料等其他相关资料方面的手续30余种,而资产评估一般只能委托北京、上海等地有专业胜任能力的资产评估机构,最后阶段需要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办理商标质押,取得《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后,商业银行才向借款企业发放贷款。申请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门槛高,涉及部门、环节、地方多,手续过于繁琐复杂,企业认为这会降低申办商标质押贷款的信心。

商标权质押贷款的建议及对策

首先,建设完善的商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法律制度。

现行《担保法》第75条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利可以质押。《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利可以出质。但是商标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权利质押,在《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中,却丝毫没有涉及,没有规定有关商标质押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责任。适应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要求和建设完善的商标权质押贷款法律制度的需要,建议在修改《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时,增加有关商标权质押法律制度的内容,使商标权质押贷款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其次,大力增强政府及政府部门对商标权质押贷款的推动力度。

中央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全国统一的商标权质押贷款政策规定,制定统一简便的商标权质押贷款工作准则、规范化操作流程,以及商标资产评估的统一技术规范标准。地方政府应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商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试点,出台有关商标权质押贷款的优惠政策,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商标权质押贷款申请,政府可划拨专项资金提供贴息贷款,降低商业银行的放贷风险。再如对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商标权质押贷款申请,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使企业获得银行信贷优惠或优先获得贷款。建立有银行业管理部门、资产评估机构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参加的信息沟通机制和工作协作机制,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紧密开展工作协作,共同推动商标权质押贷款工作的开展。

再次,简化商标权质押贷款的登记手续。

简化商标权质押贷款的申办手续,减少企业成本,可以增强企业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的信心。《担保法》规定,以商标权利申办质押贷款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物权法》规定,商标权利办理质押贷款,“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这就意味着商标权利质押如果不在商标主管部门登记,质押关系就不能成立,质押合同就不能生效,《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负责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对符合登记要求的,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商标局对商标权的质权登记主要是备案性质,企业申办商标权质押贷款应属于其对商标权利的正常使用范围。为方便企业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登记手续,建议国家工商总局修改《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工作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发证工作,按照分级管辖和属地管辖原则,交由市(地、州)以上工商局办理。具体操作方面,市级工商局可按国家局、省局规定时间和要求,将办理商标质权登记的详细准确情况报送省级工商局,再由省局按要求将相关商标质权登记情况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人认为符合登记条件,没有办理质权登记的,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复议。

再则,加强培训宣传,提高对商标权质押贷款的认识。

重点加强对工商系统基层所、局机关,在商标管理岗位和企业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让相关人员了解掌握商标权质押贷款的相关知识,为向企业宣传商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打好基础;加强宣传商标质押贷款相关知识,让更多企业了解有效的注册商标能够换来真金白银,能够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开展商标知识产权知识宣传,营造充分重视商标知识产权作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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